服务概述
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依据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》属于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,需结合卫星网络、地球站配置和面向国内用户提供的通信服务判断。VSAT业务经营许可与无线电频率、台站等管理事项各有适用要求,取得经营许可不能直接替代其他必要手续,也不能据此开展国际通信业务。基础电信业务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,主体、资本和网络运营能力等准入要求明显高于增值电信业务。誉淼通协助梳理卫星及地面资源、服务地域和技术方案,准备材料、对接受理与补正,并梳理无线电管理事项的衔接。具体准入条件和许可范围以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和审查为准。
办理条件
主体及投资结构符合相应基础电信业务准入要求。 国内通信服务范围、卫星及地面资源关系明确。 具备相应资金、网络设施、技术及运行保障能力。 频率、台站等配套事项和准入条件以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和审查为准。
所需材料
申请主体登记、章程及投资关系资料。 国内通信服务模式、经营地域与发展计划。 卫星资源、地球站配置及相关使用关系证明。 网络架构、技术人员和运行保障方案。 安全管理及适用的频率、台站手续资料。
办理流程
识别VSAT国内通信服务及基础电信属性。 核对卫星资源、地面设施和主体准入条件。 协助准备业务方案及配套管理事项资料。 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对接受理与补正。 核对获准范围,梳理后续资源与台站管理衔接。
办理周期
卫星和地面资源核对、配套手续准备影响申请安排,具体审批时限以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和审查为准。
